当前位置:首页 > 文博教育 > 儒学论坛

浅析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措施

作者: 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8-11 文章来源: 点击数:
作者: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8-11

曲阜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李玉国

摘要:做好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是发挥文物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是我们每一位文物安全工作者的基本职责,也是对我们提出的基本要求。本文针对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六项主要措施,分别做了简要介绍。

文物是人类祖先留存的宝富物质与精神财富,是今天与过去交流、对话的桥梁和纽带,关联着人类的过去和现在,从特定角度揭示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作为历史文化遗产,是一种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特殊资源。它反映了社会发展变革,社会进步的全过程,是历史的实物见证,是研究人类历史发展,社会进步极其宝贵的珍贵资料。然而,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国家大规模基础建设和城市化过程中,许多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频频告急。电视等媒体对文物的过度商业性宣传助长了社会上的“文物热”、“收藏热”,引发了盗墓等犯罪活动的猖獗。伴随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发展中的不当开发和过度利用,对文物本体及其文物的历史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今后几十年仍将是我国文物遭破坏的高风险期。保护文物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和义务,做好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是发挥文物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是我们每一位文物安全工作者的基本职责,也是对我们提出的基本要求。现围绕如何做好文物安全保卫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全民保护文物的新局面。

一是加强文物法规的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书籍等媒体大力宣传文物法规,增强“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意识。二是普及文物保护常识。要多形式普及文物保护常识,大力表彰保护文物先进事迹,树立“爱护文物光荣,破坏文物可耻”的观念。三是增强责任心、使命感和忧患意识。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军民联系,警民联防,特别是文物部门和文保系统的工作人员要切实担负起保护文物安全的特殊使命,确保馆(库)藏文物万无一失。

二、强化单位内部管理,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

文物安全关键在于“人防”,人防的重心在于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大意和思想松懈情绪。特别是在社会治安好转的情况下,人们容易滋生厌战、松劲、麻痹大意和平安无事的思想。这种思想会给文物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其后果不堪设想。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文物安全意识,结合有关文物被盗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阐述安全设施和人的作用关系,这样可悟出一条根本的道理:文物被盗的根本原因都与人的麻痹大意有关。盗窃犯并不怕先进的设备,怕的是人的高度警惕性。俗话说:“大意失荆州”。从这句话我们可以吸取深刻的教训。我们要把这句话做为座右铭,做到警钟长鸣。

实行严格的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是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卫人员要严格执行文物安全保卫责任制,认真履行保卫工作的职责,死看硬守,做到“人在文物在,誓与文物共存亡”,确保文物万无一失。建立健全组织和规章制度。做好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最基本的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文物安全保卫的前提和保障,因此,每一个文物工作者特别是文物安全保卫人员,在思想上要有制度观念,在行动上要严格遵守,真正做到身不离文物库房,心不离文物安全,尤其在重大节日期间,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更要提高警惕,确保文物安全。

三、加强文物的储藏、保管、陈列、展览等多个环节的保护,严格制度规范、秩序规定

文物展室为文物安全保卫要害部位之一,展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文博单位展室安全工作制度。按规定配备防火、防盗报警器材,并保证器材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展室内用电必须符合规定,展室工作人员负责展室内展品及各类设施安全,维持展室秩序,上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并对展示的文物数量位置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接待观众,发现可疑情况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下班时,认真做好清场检查,确保无误后,切断电源,封闭门窗,记录签字并启动报警设备进行布防。文物库房是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部位,必须按照《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标准,进行重点防范,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库房不属于对外开放处所,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入内,确须入内者,应履行报批手续并进行登记,进入库房者不准携带包、袋等非工作物品。文物库房的文物数量、级别、名称、时代等应与帐相符,文物统计的数字、文物级别,文物存放的位置及防范设备情况等,均属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文物库房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防火、防盗设施要齐全良好。

四、建立严格的“人、物、技、犬”四体合一的防范体系

文物安全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打防并举”。经过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多年来的总结,文物安全防范工作要做到技术为先导,人防为基础,物防为手段。否则就是有再先进的安全技术防范,发现了罪犯也无法抓到,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人为因素是第一位的,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前提。

一是加强人防。“人防”即“心防”是文物安全工作必要的组织保障,人防是先决条件,没有人防,任何好的物防和技防都不可能正常发挥其作用。人防主要从保卫机构的设立,保卫人员的配备,加强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等方面入手。定期对专职消防安保人员进行军事训练,开展岗位练兵,逐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文物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业务操作技能。

二是巩固物防。“物防”是文物安全工作必备的基础物质条件。物防是延迟非法入侵者人侵和接触文物时间的有效条件。物防主要从博物馆展厅、文物库房建筑结构、门窗防护,文物展柜,库房文物藏品柜、保险柜等方面加以防护,要定期维护灭火器、应急灯等文物消防设施。

三是提高技防。“技防”是利用电子科学技术,采用报警、声音、视频、出人口控制等技术手段,使限制人员,在限定时间内非法进人时进行监视或阻挡,提醒值班人员进行有效处置,加强防范的现代化手段。利用技防手段,可以将非法人侵信息及时通知给值班人员,使其及时果断处置。技防系统的及时反应,是人防、物防不可替代的。要加大技改工程的施工,加大资金投入,定期对监控室进行升级改造。

四是充分利用犬防。犬防,是利用警犬高度发达的神经系统、灵敏超凡的嗅觉和听觉、夜间尖锐的视觉功能,以其独特的方式协助保安人员加强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在许多人类无法施展,而科技也无法奏效的时候,为保护文物安全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定期进行训练,力求达到人犬的密切配合。只有“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四者有效的结合,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了立体防控效能。

五、要进行经常性的各类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发动群众共同搞好文物安全的一种有效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文物安全检查、巡查,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职工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物文物建筑的不安全状态;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缺陷;及时发现文物区内存在的潜在危险。因此要使文物安全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确保及时消除文物安全隐患。

六、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联系,构建安全长效机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文物的价值和作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随之而来,文物安全工作也引起社会各个方面,特别是公安部门的重视,并列入自己的工作日程。这对于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当然是有利的,如何处理好文博单位和公安等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文物安全工作,也就成为文物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首先,主管部门和文博事业单位,要把文物安全工作作为已任,作为一件大事,组织自己的力量和现有的技术设备,做好文物安全工作。同时应当主动联系,争取有关单位,特别是公安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尽可能地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安全工作。公安人员的权威性、安全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都比我们强,把他们的作用发挥起来,对文物安全是有利的。其次,主管部门在组织和实施文物安全检查时,应努力争取公安、安监人员参加,实施有效的检查督促。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漏洞、薄弱环节,通过公安、安监人员提出来,限期改正,效果比较好。文博单位发现文博被盗、文物走私案件,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协助他们追查、侦破、处理。文物安全工作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保护祖国历史文化遗产,坚持不懈地将文物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