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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在贯彻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上的讲话

作者: 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7-13 文章来源: 点击数:
作者: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7-13

我就文物系统贯彻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关于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各地文博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思想。国家文物局很快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各地文物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尽快制定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特别要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适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出台具体措施,把有关精神部署传达到基层,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国家文物局机关各司室要在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上“走在前、做表率”,加快研究制定会议提出的有关政策举措和工作要求的具体落实意见,做好局内的任务分解,主动跟进、主动协调、主动督查、主动服务。各有关文博单位和行业组织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落实会议要求,充分发挥决策智囊、协调平台和行业自律作用。
  
   二、关于对面临形势和工作把握的几点看法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正在波澜壮阔地向前发展。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我国文物事业发展已实现历史性跨越,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新时期文物工作是在我国加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历程中进行的,是在历史欠账较多、基础工作薄弱的情况下进行的,我国文物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与世界文明古国应有地位相比、与党和人民对文物工作的新期待相比,还不完全适应,具体表现为:
  
  一是面对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我们的执法能力还不完全适应。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发现消失的四万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是由于各类建设行为毁掉的。50万元最高限额的行政处罚制止不了房地产开发的利益冲动。一些政府主导的开发项目与文物保护发生冲突时,同级文物部门很无奈。
  二是面对文物工作领域不断扩大、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我们的工作方式还不完全适应。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比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增长2倍多,达到近77万处;第七批“国保”待国务院核定公布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将接近翻番,达到4000处以上。近年来文物保护投入连年大幅度增长,2011年中央财政文物保护经费投入超过了“十一五”的总和。这对于长期过惯苦日子的文物系统来说是大好事。可是,这么大的事业盘子,这么大的经费规模,使得文物部门批项目、审方案的传统工作方式显得很不适应,上上下下只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报项目、批经费上,日以继夜,不堪重负。这就影响到许多我们该做的事情没有精力去做,即使是项目安排也难以避免出现整体性不强、失之于散的问题。
  
  三是面对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对文物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的新情况,我们的宏观管理还不完全适应。由管系统内到管全社会,是文物工作面临的一个新挑战。文物流通领域的乱象丛生,鉴定评估的管理缺失,文物景点的规范经营和民办博物馆的扶持发展等,都是需要从宏观上研究解决的新问题。
  
  四是面对党和国家对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发展的新要求,我们的人才队伍建设还不完全适应。目前国家文物局的编制仍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水平,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总数约为7000人,管理着近77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全国3000多万件馆藏文物中,有病害的占到近一半,而全国从事这一行当的修复人员仅有2000人;不可移动文物中彩绘、壁画和石质文物修复人员更为短缺。
  
  面对上述种种不适应的突出问题,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文化遗产强国的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文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遵循文物工作的规律,在总体把握上更加注重更新观念,更加注重转变职能,更加注重制度设计,更加注重加强管理。当前,特别要做好以下几件事情:
  
  一是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在原有试点基础上,适当扩大地方审批项目的权限和范围,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同时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开放市场。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包括市场主体、社会机构和专家团队参与规划、技术方案、预算、评估的制定与审核,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资源提高项目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这些基础工作基本到位后,要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的时限管理。
  
  三是进一步健全文物博物馆行业标准体系,完善督查考评机制。引入第三方,政府需要制定技术标准和程序规范。尽管文物工作的特殊性增加了这项工作的困难,但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必须下决心做下去。与此同时,还要完善督查考评机制,检查项目执行、经费使用情况,对项目绩效进行考核评估。这样,抓住两头,放开中间,就能够使我们的工作更主动更自如,就能够以更多的精力抓好全局工作的指导。
  
  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文物管理、鼓励社会参与、文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与政策,切实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
  
  以上几件事情,并不是半年内就能够完成的;但越是利长远、打基础的工作就越要尽快着手去做,同时也要搞好整体谋划,区别轻重难易,有步骤地展开。
  
  三、关于下半年的重点任务
  
  今年上半年,我们办好了两件大事:一是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二是筹备召开了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办成了一件“喜事”:元上都遗址“申遗”成功。回应了“两项社会关切”:一是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规范引导文物流通、加强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文件;二是表彰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典型,修订公布文博职业道德准则。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总体态势良好。
  
  做好下半年的工作,就是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落实好国家文物局2012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
  
  一是全面启动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建立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培训专业队伍,搞好动员部署,为我国首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开好头、起好步。这次普查是对文博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的一次全面考验,各地文物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联系有关部门,筹备召开文物保护法颁布30周年、修订10周年座谈会,研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
  
  三是继续做好文物安全防范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文物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十八大前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召开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
  
  四是报请国务院核定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转化和利用工作,督促、检查各地抓紧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推动各地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
  
  五是扎实推进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召开文物保护工程会议。完成南海水下考古基地建设、水下考古工作船设计建造的前期工作,开工建设西沙工作站。启动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工作。8月上旬,专题研究部署全国文物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文物保护工作。
  
  六是更新公布《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召开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会议,承办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顾问委员会会议和科学理事会会议。组织哈尼梯田“申遗”项目的国际专家考察评估。督促落实好大运河、丝绸之路“申遗”点段的保护管理工作。
  
  七是组织开展全国文博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摸清人才状况,明确基本需求,拓宽培养渠道,搞活用人机制,纳入职业大典,开辟成长通道。完成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年度培训任务。深化与中国科学院战略合作关系,落实文物科技合作项目。与有关部门修订颁布《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加快博物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

  八是落实有关文件部署,抓好社会文物流通领域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建立文物拍卖企业诚信档案。配合做好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监督管理。会商有关部门,出台规范古玩旧货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宣传、监督措施,切实践行文博职业道德准则。要高度重视文物工作的正面宣传,持续不断地宣传文物工作的新进展、文物促进旅游等产业的新贡献、文博系统先进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为文物事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把提高公民文物保护意识和文物鉴赏能力作为公民素质教育的一项内容,并与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教育功能。
  
  九是召开文物外事工作座谈会。落实中土文化年中的文物交流项目。推进援柬二期茶胶寺保护修复工程,推动缅甸文物保护合作项目签署。举办赴港文物展览和两岸文物交流20周年纪念活动。
  
  十是加强预算安排、执行工作,提高文保项目管理水平。确保2012年项目、方案报批的进度和质量,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力。坚持预算决策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原则,研究提出2013年项目预算的倾斜领域和重点。会同财政部修订印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出台北方古建筑维修工程定额标准,启动南方古建筑维修工程定额标准制定。
  
  在完成好上述重点任务的同时,还要提前考虑2013年工作的谋篇布局,设计好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总体安排,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 励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