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文物管理知识
一、文物的概念及特征:
1、概念: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各类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文物概念: 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人类文化遗物。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址、墓葬、建筑和碑刻;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以及生活用品;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史料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反映各时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从时间上看,文物有古代、现代,也有当代的。它涵盖各个历史时期。
2、特征:
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
目前按国际上一般惯例,文物是指一百年以前制作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但是也有的国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另作规定,如希腊就把1450年作为文物的年代下限。
目前,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
当代中国根据文物的特征,结合我国保存文物的具体情况,把“文物”一词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存的总称。
3、文物、古董和古玩的区别 :
“文物”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对研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有价值的东西,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如建筑、碑刻及各种艺术品等。《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水域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文物法》明确规定,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通常所说的古董、古玩和艺术品,应该特指民间收藏的、不在国家禁止买卖之列的那部分文物。从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较来看,文物在时间的涵盖上要大于古董或古玩,文物可以是古代,也可以是现代或当代的,只要是优秀的文化产物都可被列入文物范畴。而古董和古玩则不然,现代和当代的东西不能称为古董和古玩。由于许多文物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价值,收藏爱好者又将其泛称为收藏艺术品。一件古代艺术品,对文物部门来说就是文物,因为它有文化保护价值;对投资者来说就是古董,因为它有增值价值;对收藏家来说就是古玩艺术品,因为它有艺术鉴赏价值。
二、文物分类:
文物分类方法主要有时代分类法、存在形态分类法、质地分类法、功用分类法、属性(性质)分类法、来源分类法等。
1、时代分类法: 以文物制作的时代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分类的方法。可分为古代文物和近现代文物。在古代,一般按朝代划分,不是按纪年划分,对文物也是按朝代归类。
2、存在形态分类法: 历史上遗留至今的文物,都以一定的形态存在于某个地方。这里的所谓存在形态,是指文物体量的动与静、直观的存在与隐蔽的存在、存于收藏处所与散存于社会。依文物体量的动与静分类,一般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基本上都是文物史迹。可移动文物主要是指馆藏文物和流散文物。
3、质地分类法: 以制作文物的材料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质地分类法主要用于对古器物的归类,在馆藏文物的分类中,以文物质地分类比较普遍。一般分为:石器、玉器、骨器、木器、竹器、铜器、铁器、金器、银器、铅锌器、瓷器、漆器、玻璃器、珐琅器、纺织品、纸类文物等。
4、功用分类法 以文物功用作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文物功用与其形制、种类是分不开的。某一功用的文物,其时代、质地并不完全相同。此种分类法,对研究专门史有重大价值。
5、属性分类法 以文物的社会属性以及科学文化属性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
6、来源分类法 以馆藏文物来源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该分类法只适用博物馆、纪念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这些单位的藏品都有来源,主要有:拨交、征集、拣选、交换、捐赠、发掘。
7、价值分类法 以文物价值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主要是根据文物价值高低来区分。文物法规定,文物史迹,即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古遗址、古墓葬、纪念遗址或建筑物等,依其价值的高低,由各级人民政府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和县 (市) 级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即石器、玉器、陶器、铜器、铁器、金银器、瓷器、工艺品、书画等,依其价值高低,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三、馆藏文物及其特点:
孔府珍藏文物,种类繁多,有铜器、陶瓷器、字画、玉器、服装、珐琅器、碑刻等20类,数十万件之多。其来源,一是孔氏嫡长子孙历代衍圣公精心保存下来的皇帝、宫廷的赐品和官员贵族的馈赠以及历代礼器法物、传世文物;二是近年来考古发掘出土的鲁故城文物。
文物作为文化的载体,孔府文物充分反映了“三孔”文化的内涵和特色,因此就具有了自己的特色。
一)孔府珍藏:
1、孔府档案:
现存以明末、清代和民国时期的史料为主。档案内容非常丰富,主要内容分为袭封、宗族、属员、徭役、刑讼、租税、林庙管理、祀典、宫廷、财务、庶务、资料文书等,记录了孔府从明嘉靖十三年至1948年,400余年的政治、经济、思想、宗教等方面的情况,是研究孔府的重要资料,是我国著名的私家档案,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
2、孔府旧存文物:见图
二)考古发掘出土文物:见图
鲁国故城出土的文物特色鲜明,多为陶器、青铜器、玉石器等,出土文物饰纹精美,琢工精细,为不可多得的珍品
三)汉魏碑刻:
孔庙、孔林、孔府除了保留大批的文物古迹外,还留存了一批历代名人碑刻、石刻,其中汉魏碑刻全国著名,有礼器碑、乙瑛碑、史晨碑、张猛龙碑等。
四、馆藏文物管理:
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对于人们认识自己的历史和创造力量,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并促进当代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物的保护管理,涉及社会不同职能的各个部门;文物的科学研究,涉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等领域的多种学科。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因此,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科学。
文物管理应当根据《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保管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
藏品管理要建立藏品总帐、分类帐、档案。
藏品保管要有保障藏品安全的设备、保管设施、安全保卫和藏品核查制度。
一)藏品管理:
包括:藏品的接收、鉴定、登帐、编目和建档;藏品库房管理;藏品的提用、注销和统计;藏品的保养、修复、复制。
二)藏品库房管理:
1、藏品应有固定、专用的库房,专人管理。库房建筑和保管设备要求安全、坚固、适用、经济。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发生文物损伤要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文物行政部门。
2、库房应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紫外线)、防震、防空气污染等设备或措施。库内及其附近应保持整洁,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并严禁烟火。库房区无人时,应拉断该区所有电源开关和总闸。
3、藏品要按科学方法分类上架,妥善收藏。一级藏品、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要设立专库或专柜,重点保管。
4、藏品出入库房必须办理出库、归库手续。对藏品的数量和现状,必须认真核对,点交清楚。藏品出库后,由接收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养护,保管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严守库房机密,建立《库房日记》。非库房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库房。经许可者由库房管理人员陪同入库。库房一般不接待参观。
6、建立健全各类藏品的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减少、防止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对藏品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