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5处古迹成功入选第四批济宁市文物保护单位
11月27日,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再传喜讯,北阁山玉皇阁、东野林墓群、九龙山遗址等35处文物古迹成功入选第四批济宁市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古建筑7处,古墓葬3处,古遗址12处,石窟寺及石刻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1处,占第四批济宁市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24%,位居济宁市首位。
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文物,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市作为首批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历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文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古迹遗址825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0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1处,济宁市文物保护单位40处,曲阜市文物保护单位142处,位居济宁各县市区之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进一步丰富了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彰显了我市文物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市文物局将以此次成功入选为契机,继续严格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始终保持文物安全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以文物资源为依托,科学编制保护方案,积极申报各级文保单位,努力争取各级文保经费,切实做好文物保护与文物价值提升工作的有效衔接,把握好文物保护利用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充分挖掘文物资源的文化价值和社会效益,以昂扬向上的干劲、开拓进取的精神、为民服务的境界和稳健务实的作风,开创我市文化遗产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