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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物旅游局会同多部门开展传统村落调查活动

作者: 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8-18 文章来源: 点击数:
作者: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8-18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文史馆成立60周年座谈会关于“古村落的保护就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对于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以及传统文化的保护”的讲话精神和加强保护工作的指示,摸清我市传统村落底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改善,今年6月至8月份,市文物旅游局会同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传统村落调查活动,收集并登录了相关村落信息。

我市是儒家文化发源地,富含历史文化遗迹和信息的村落众多。为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市文物旅游局抽调专业人员会同相关部门迅速成立了传统村落调查队,按照国家四部(局)《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申报等现有资料,对照传统村落内涵定义和调查条件,对全市符合条件的村落进行了细致筛查和实地踏查,初步筛选出凫村、夫子洞村、大庄村、武家村、梁公林村、旧县6个村庄作为我市上报名单。在此基础上收集、拍摄了相应村庄的文字及影像资料,提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见,按照“一村一表”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了《传统村落调查登记表》,并于8月上旬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对凫村、夫子洞村、武家村、旧县4个村庄进行了复核考察,详细登录了村落传统建筑、村落选址和格局、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村落人居环境现状等内容。

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传统村落保留着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是承载和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重要载体。由于保护体系不完善,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一些传统村落消失或遭到破坏,保护传统村落迫在眉睫。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等4部委发起的传统村落调查和保护行动于今年5月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活动旨在通过调查全面掌握我国传统村落的数量、种类、分布、价值及其生存状态,对认定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摸清并记录我国传统文化家底、构建起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