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物旅游局参加全国导游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
6月15日,全国导游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在烟台市召开,来自北京、浙江、湖北、湖南、四川、云南以及厦门、南京、黄山、三亚等省市的旅游部门负责同志,山东省旅游局局长于冲、巡视员梁文生,烟台市、泰安市旅游局负责同志及曲阜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丽,市文物旅游局局长孔德平、副局长韩凤举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省旅游局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张明池就我省在泰安、曲阜、烟台三地市开展的导游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做了典型经验介绍。他指出,目前,按照国家旅游局的部署和指导,山东省围绕分类准入、计分管理、培训学分、隶属主体、薪酬保障、分级管理、全程监管、奖励激励、惩诫退出等“十项制度”建设,已制定了《导游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导游员岗前培训实施办法》、《旅游景区导游员持证上岗实施办法》等,改革试点工作已经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国家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志发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深化导游管理体制改革,要切实把握导游管理新特点、新规律,切实把握导游管理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关键症结,切实把握导游管理法律法规和执法缺失情况,切实把握需要制定的导游管理政策和机制。王志发强调,做好导游员管理与服务工作,重点是管好使用和服务导游员的企业。要研究创新导游管理制度设计和管理办法,在加强导游管理工作中,要注重抓好资格管理、合同管理和岗位管理三项主要管理内容。
李丽市长要求,曲阜一定要认真领会贯彻国家、省旅游局领导的讲话要求,特别是认真探索落实好“导游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导游管理机构建设,与人力资源管理与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协调,积极探索推进导游职级评定制度,切实把我市导游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向新台阶。
自2011年8月曲阜市被确立为全国导游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以来,我市进行了“三孔”5A级景区讲解员资格认证制度、县级市单独导游年审试点、成立导游公司、导游等级评定制度、全程监管过错退出制度等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国家、省、市旅游部门的肯定和好评。下一步,我局将在上级旅游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继续深化导游体制综合改革,解决我市导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我市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