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赴山东检查
5月3日至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带队、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唐天标任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山东进行文物保护法执法的检查。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山东省人民政府、泰安市人民政府、济宁市人民政府、枣庄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并实地考察了山东省博物馆、山东大学博物馆、泰安岱庙和泰山、济宁南旺大运河水利枢纽、台儿庄纪念馆等文博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茂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吴忠泽、李牧,全国人大代表王法亮、何健忠等参加了执法检查工作。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陪同检查。
在听取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及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的汇报后,周铁农指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依法做好文物工作,是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好文物保护法,推动文物保护事业全面发展,将进一步增强中华儿女的文化认同、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感,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劲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自2002年文物保护法全面修订以来,各级政府依法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文物保护事业总体发展水平与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的地位还不相称,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文物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依法加以解决,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督促和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认真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保证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努力开创文物保护事业的新局面,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有力保障。
在鲁期间,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汇报了山东有关文物保护情况。近年来,山东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规划,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以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为总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全省文物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呈现出蓬勃向上的良好发展态势。但与新形势的任务和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姜异康表示,下一步,山东省将以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科学开发利用文物资源,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努力促进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转变。
在山东期间,检查组成员还分别就各自关心的文物安全、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情况、文物保护科技支撑情况、民办博物馆和社会文物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提问,山东省及各相关地市人民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对此作了现场回答和补充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