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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被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作者: 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4-04 文章来源: 点击数:
作者: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4-04

国务院批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库车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遗存丰富,城市传统格局保存完整,民族文化特色突出。
  
国务院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库车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注重体现民族文化特色和地方传统风貌,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国务院还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库车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