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通过省级审查
作者: 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3-13 文章来源: 点击数:
作者: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3-13
3月8日至9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山东省文物局召集文物保护、城市规划、古建筑保护等方面专家组成审查组,对青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项目进行了审查。青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
审查组重点勘察了青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现状,听取了青州市关于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审查了申报材料。经过讨论,审查组一致认为:青州市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比较正确处理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此次积极开展申报工作,成立了专门机构,拨出了专项经费,准备充分、资料齐全,基本达到了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同时,审查组还就名城保护分区、发展利用、提炼亮点、坚持原真性、重视近现代建筑、进一步完善申报文本材料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青州市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以此次审查为契机,高度重视、尽快落实审查组的有关建议,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争取早日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