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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霁翔在西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作者: 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8-18 文章来源: 点击数:
作者: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8-18
珠峰铭记伟业,雅江目睹跨越。在西藏各族人民隆重庆祝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之际,我们再次踏上雪域高原,来到古城拉萨,亲身感受这片神奇土地发生的翻天覆地的伟大变化,令人心潮澎湃、赞叹不已。60年的事业成就伟大辉煌,60年的发展经验十分珍贵。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西藏文化遗产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小到颇具规模的发展历程,为维护西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促进西藏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深情谱写了一曲曲文化遗产保护的雪域高原颂歌。

  这一切成就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在西藏发展各个历史时期英明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西藏各级文博干部职工团结奋斗、顽强拼搏的结果,是全国文物系统大力支援、竭诚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国家文物局,向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向西藏文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战斗在艰苦一线的文物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西藏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文物资源丰富。以藏族为主的西藏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创造了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形态多样的民族文化,不仅是中华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世界文化中的一份宝贵财富。西藏文化遗产资源丰富、风格独特、分布面广、点多线长,是中华文化遗产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从气势恢宏的庙宇到金碧辉煌的殿堂,无不体现出雪域文化特有的神韵与魅力。

  在正在开展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西藏共调查登记各类文物点4200多处,其中新发现3000处左右,成绩斐然。目前,西藏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2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84处,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些优秀文化遗产闪烁着中华文明的光辉,不仅有很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而且真实记录了西藏的历史变迁,充分体现了西藏和内地之间的血肉关系,毋庸置疑地证明自古以来西藏地方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全国文物系统特别是广大西藏文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西藏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国家文物局也先后于1997年、2001年、2007年召开三次文物援藏工作会议,动员全国文物系统从政策倾斜、人才培养、资金投入、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援藏力度。切实把支援西藏文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早谋划、早部署、早实施。

  近30年来,国家已累计安排资金约14亿元,对西藏的文化遗产和重要历史、革命文物进行维修保护。其中,从20世纪80年代到世纪末投入资金3亿多元,先后实施布达拉宫、大昭寺、扎什伦布寺等重要文物古迹的抢救性维修保护工程;特别是1989年到1994年,国家拨出5500万元人民币和大量黄金、白银等珍贵物资对布达拉宫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维修,使布达拉宫重现昔日的雄伟和壮丽,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是“古建筑保护史上的奇迹,对藏文化乃至世界文化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

  2001年至2009年,又安排资金3.8亿元实施布达拉宫、萨迦寺、罗布林卡三大文物维修保护工程。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文物保护史上规格最高、投资最多、规模最大的文物保护工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保护西藏优秀传统文化的决心,用铁的事实反驳了达赖集团散布的“西藏文化毁灭论”,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特殊贡献。2007年起,安排资金5.7亿元实施大昭寺、扎什伦布寺等22处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工程。“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还将继续加大对西藏文物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如此巨额投入和大规模维修在我国文物保护史上是空前的。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灿烂文化、文明历程和光荣传统的具体体现。自1982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我国已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16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50个。其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8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69个。近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加强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法规和保护管理规定;编制了保护规划,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同时依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例如对名城保护理念的认识有待提高,相关法律法规尚待完善,相应保护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执法监督力度仍显薄弱,各地破坏名城名镇名村的违法事件屡有发生等。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2010年底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检查的通知》,决定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检查工作。

  西藏现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3座(拉萨市,1982年;日喀则市,1986年;江孜县,1994年),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个(乃东县昌珠镇;日喀则市萨迦镇)。拉萨八廓街2009年被评为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西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街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尤其是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和中央对口支援西藏工作的有关部署,把支援西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全面提升西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结合起来,与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改善当地群众生活结合起来,与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扎实推进西藏文化遗产保护各项工作。借此机会就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一是探索具有西藏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模式。当前,我国正在经历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同内地的许多名城一样,西藏的名城也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巨大压力。对于西藏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坚持保老城、建新城的战略目标,减轻老城建设压力,为老城松绑。对于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利用,应遵循全面评估、积极保护、整体改造的思路,突出西藏的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把保护西藏优秀民族建筑、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西藏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避免机械地模仿东部发达城市的建设模式,反对大拆大建,制止在古建筑周围建设大广场、大水面或其他种种不协调建筑,切实保护好自然、历史、文化环境。要大胆设想、小心求证、务实推进,要小规模、微循环、渐进式地实施有机更新,探索一条有西藏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模式,将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成果惠及广大藏族同胞,推动西藏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

  二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历史街区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一方面要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吸引广大藏族同胞参与到名城的保护中来,使之积极支持并参与相关保护工作;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名城中现有文物建筑内部设施的适度改造,以及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使老城区能够基本满足现代生活的需要,为居民生活提供应有的便利,延续藏族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实现名城保护与群众生活改善的有机结合,有效发挥名城保护对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是进一步理顺历史文化名城的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决策机制。在涉及历史文化名城的相关决策中,尤其是城市改造等大型建设项目,必须建立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特别是要事先充分听取相关单位和相关民众的意见,加强与文物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并不断完善建设、规划、文物等部门有效合作机制,尊重文化遗产所在地广大民众的文化权益,正确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通过沟通、协调,以及多部门合作参与,共同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四是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后续监管。要大力抓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把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从区域经济、文化、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实现名城的整体保护,而且要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确保规划得到具体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使规划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能满足名城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同时,也要特别注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其中的世界遗产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衔接。

  60年一个甲子,过去的成就振奋人心、鼓舞斗志,但更加充满希望的新征程正待我们跨越。借此机会,我对“十二五”期间西藏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是认真做好西藏“十二五”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日前,国家文物局公布了《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继续实施西藏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推动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建设。西藏各级文物部门要结合国家规划,组织专家进行科学筹划,制定切合西藏实际、反映地方特色的指导性纲领。

  二是全力抓好西藏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预计将于今年底全部竣工,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做好资金管理,抓好项目实施,确保工程高质量、高水平完工。要围绕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和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有机结合的目标,启动并积极稳妥地开展西藏“十二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对卡若遗址、藏王墓等1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8处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整体维修保护。

  三是集中办好弘扬藏民族文化的博物馆。西藏自治区的博物馆建设虽然起步较晚,但是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目前,西藏已基本形成了以西藏博物馆为骨干,布达拉宫珍宝馆、拉萨朗子厦陈列馆、日喀则宗山博物馆等为主体的博物馆格局。我们不断加大对西藏博物馆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协调专家编制西藏博物馆陈列展览提升规划,协调上海博物馆对口援建日喀则市博物馆,加强对西藏博物馆管理和专业人员的培养。西藏各级文物部门要积极为西藏博物馆事业发展出谋划策,深入挖掘藏民族文化底蕴,策划推出各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展览。要以免费开放为契机,积极推动博物馆提高陈列展览水平,实现文化惠民。

  四是切实用好西藏自己的优秀文博干部和专业人才。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地、县三级文物管理机构和区直属文物博物馆单位的人员编制得到进一步增强,自治区文物局由原来的3个副处级内设机构,增加到4个正处级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增加到24名,自治区的63个县(市、区)相继成立了文物局。极大地提升了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的整体实力。但是,与当前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形势和我们承担的更加繁重的任务,无论是机构编制,还是专业人才都仍然与实际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应该针对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的实际,增加博物馆处、督察处等。近年来,国家文物局专门举办了两期西藏文博管理干部培训班,培养了140多名西藏文博骨干。西藏各级文物部门要通过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开展人才“传、帮、带”,提高人才工程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为西藏本地优秀文物人才提供成长的土壤和舞台。

  成就彪炳史册,历史昭示未来。保护和发展好西藏文化遗产,是构建西藏各族人民共有精神家园的必然要求。站在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的历史新起点,国家文物局将进一步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把西藏作为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遗产保护地,不断探索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文化遗产事业发展道路。国家财政计划在“十二五”期间设立西藏文物保护专项资金8.2亿元,努力实现西藏文物保护、资源调查、考古发掘、博物馆建设、陈列展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等各个领域的全面发展。希望西藏广大文物工作者和各族人民一道,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创业、特别能奉献”的“老西藏精神”,使文化遗产保护成为推动西藏民生建设、实现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积极力量。

  西藏自治区政府和拉萨市政府及相关单位,为做好此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检查工作,做了大量认真、积极的准备工作。在此我代表两部局,代表检查组表示衷心感谢。也希望检查组的专家、同志们,在今后几天的现场检查工作中,以科学、负责的态度,深入考察西藏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情况,认真研究考察中发现的问题,为名城的保护提出科学的指导和建议,共同做好西藏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同时,各位专家大多来自内地,对于高原地理环境需要有逐渐适应的过程,望大家保重身体,注意休息。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中国文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