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文物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示
曲财〔2016〕60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根据《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度市直部门决算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及部门范围
市直各部门是部门决算公开主体,负责本部门的决算公开。公开部门为公开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部门。
二、公开时间及形式
市直部门应当在市财政局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内,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的首页明显位置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等相关内容。
三、公开内容
市直部门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公开模板进行公开,公开的决算应为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决算。主要公开内容如下:
(一)公开表格
市直部门应当公开以下8张表格,包括:
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与财政批复表格格式基本一致,各部门可参考。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列出空表并附说明)。
(二)文字说明
市直部门应当在公开上述表格的同时,对表格内容进行说明,以便于社会公众理解部门决算信息。文字说明主要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专业名词解释等。其中:
1.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市直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格数据,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作对比、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同时,还应对“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进行说明。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市直部门应对“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并按照实物量与价值量匹配原则,细化说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市直部门应详细说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综合分析上下年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并在专业名词解释中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市直部门应详细说明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并按照采购分类细化说明政府采购货物、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金额及占比。应详细说明2015年度本部门授予合同情况,并按授予合同企业规模细化说明授予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比。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市直部门应详细说明截至2015年底本部门车辆数,并细化说明一般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的数量,有其他用车的应详细说明车辆用途;应详细说明本部门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数量。
2.关于专业名词解释。市直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开内容顺序。
公开内容的顺序依次为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部门决算表格、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专业名词解释。
四、关于公开后舆情回应
对于部门决算公开后可能出现的舆情反应,市直部门应当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发展,及时进行解释说明,妥善回应社会关切,确保2015年度市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附件:公开模板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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